业主“任性”装修惹祸:恢复原状,重罚5万!
承重墙就好比人体结构中的脊梁骨,
一旦受损就会破坏房屋
的整体性和抗震性,
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物业温馨提示广大业主,
不能图自己的喜好、方便,
危及整栋楼的安全!
近日,旅顺路某小区一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为图装修美观与生活便利,忽视房屋结构安全,竟然损坏五处房屋承重墙,虹口城管北外滩中队紧急叫停,当事人被处以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一处位于工作阳台与餐厅之间的弧形墙体,业主为了将餐厅与工作阳台打通,切割出一个宽约0.8米,高约2.4米的门洞;第二处位于餐厅与储藏室之间的弧形墙体,为将储藏室部分改造为餐厅,墙体切割出宽约1米,高约2.3米的长方形大洞与原餐厅贯通;第三处位于两间次卧之间的墙体,由于设计之初两间次卧仅配置了一个间衣帽间,业主为兼顾,将一间衣帽间的墙体切割出宽约0.9米,高约2.2米的门洞,以便两间次卧共用;第四处位于主卧室与起居室之间的墙体,业主将原主卧室门移位,在承重墙上切割出宽约1米,高约2.2米的新门洞;第五处位于主卧室厕所门口,业主为扩大厕所出入口,切除长约0.8米,高约2.3米的墙体。
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开具了《谈话通知书》。
五处被损坏承重墙整改前后
进入4月,春暖花开,气温快速回升,
业主的装修工程也纷纷开工。
然而,在装修过程中,
仍然有拆除承重墙、配重墙的现象,
有些业主是真的不知道,
有些业主是为了室内效果,
而随心所欲拆除。
为了“小家”的室内设计、扩大生活空间,
“任性”改动墙体,
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
危害的是“大家”的公共安全。
拆除承重墙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首先,从民事责任方面来讲,拆除承重墙属于危及建筑物安全的行为,是《民法典》明令禁止的。
《民法典》第272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确有业主实施了拆除承重墙的行为,那么无论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还是被侵权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对此行径主张相应权利。
《民法典》第286条第二款,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其次,从刑事责任来讲,拆除承重墙的行为危及楼体内其他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根据《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的规定,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还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处罚。
业主记住以下两点可以避免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装修前业主应当向开发商、物业公司索要房屋结构图纸,或者凭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到市城建档案馆调取,仔细核对图纸,明确承重构件,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协助。(混凝土结构中的柱、梁、板都是承重构件,砌体结构中的砖墙基本都不能拆改,尤其要记住这一点!)
二是,切莫人云亦云、盲目跟风,别人怎么说就信,别人怎么做就学。房屋安全关乎自身的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不要盲目去学别家的装修样式,也不要盲目轻信装修公司或者装修工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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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虹口北外滩、尚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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